2月8日下午,青海省民政厅党组召集厅党组成员,全文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强卫致湟源、互助县委书记的两封信,就信中指出的城乡低保制度运行不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不合理、基层干部执行政策随意性大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强卫书记的两封信情真意切,句句暖人心、字字传深情,字里行间表达着强卫书记的民生情结和为民情怀,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冷暖牵挂和深厚情感,承载着省委对各级干部的殷切希望。为各级干部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
会议指出,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是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和重要职责。强卫书记在走访中听到群众反映的部分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说明民政有关工作还没做到位,与强卫书记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民政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下大力抓好城乡低保制度的规范管理。尽快召开城乡低保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年”活动,制定出台加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的意见,着力解决“人情保、关系保”和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等问题,实现城乡低保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二是继续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厅级领导干部联点制度,做好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危改对象突出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优抚对象“四类”困难群体,并根据困难程度适当拉开救助档次,着力加大特困群众建房的政府资金补助力度。在工作中,进一步强调群众主导、政府领导、政策引导和监管督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最大程度保障困难群众住房权益。三是加强干部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安排村级干部、特别是新上任的村干部、乡镇长、民政局长,开展分级、分类、分批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和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落实到一家一户,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程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生活尊严。
会议要求民政干部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民政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为民情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诚心实意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记者/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