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以污染减排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总目标,以解决“一山两水三大板块”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蓝天、碧水、生态改善和环境安全为目标,全力实施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建设、水体环境改善、环保能力提升五大工程,陕西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去年,陕西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陕西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范围在83.6%~99.2%之间,平均优良率为89.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362天,比上年略高。渭河干流13个断面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比有所下降,渭河出省断面——潼关吊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全部都在Ⅲ类和Ⅳ类水质之间,优于Ⅴ类水质。陕西省渭河、汉江等6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呈现稳定好转趋势,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下降6.95%,汉丹江出境断面均保持在Ⅱ、Ⅲ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陕西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27个城市水源地全部达标。
同时,陕西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推进。2011年陕西省确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同比削减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同比削减1.5%。据初步自查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三项指标可以完成或者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氮氧化物上升低于全国平均幅度。陕西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4座,日处理能力293万吨,十余家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改完成或在建,关中和陕北县级以上城镇实现了全覆盖,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另外,不断创新机制,继续实施以大带小、以奖代补、脱硫优惠电价、排污权交易、上下游水污染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其中排污权交易工作被财政部和环保部批准列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全年共开展3次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额3378万元。出台了氮氧化物储备和交易管理办法,并在12月下旬在全国率先开展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