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水文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成立了以吴浩云副局长为组长的水利部中央立项水文建设项目第10检查组,于2012年1月5日-14日对福建、江西、浙江三省的水文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各省“十一五”期间中央立项建设项目专项工程和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情况,并对已完成的部分重要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吴浩云副局长对各省水文水资源工程建设取得的成就给予肯定,认为各省市对中央立项的水文工程高度重视,完工项目能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成效。吴浩云副局长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抓紧后续项目实施进度,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检查期间,各省水利厅分管领导出席座谈会,省水文局主要领导全程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