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第一次会议于12月21日在浙江杭州召开,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六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的领导人出席会议。会议探讨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的合作方向、范围和内容,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第一次会议纪要》。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今年4月访问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与三国执法安全部门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合作,研究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合作机制。
中方代表团团长、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郭铁男就当前加强各方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合作的相关问题作了主旨发言。
近年来,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边防部门在多边和双边合作领域,相互信任,密切协作,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协调行动,在维护边境秩序,防范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的渗透破坏和偷渡、贩毒、贩枪等跨国犯罪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共同维护了本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会议各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了共识,并倡议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合作机制,开展多边和双边合作,采取共同措施,发现、预防和打击在边境地区和口岸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防范和打击发生在边境地区和口岸的非法移民、走私武器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跨国违法犯罪活动;及时通报和交换有关情报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交流边境管理、边防检查、执法办案工作经验;加强边防人员培训,密切边防执法能力领域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各级代表联系制度,加强各级边防部门间的合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