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等27家医院被确定为我省首批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省内38家保险公司,与上述医院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这意味着山西省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今后,随着医、保双方开展合作,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获得赔付的速度可望大大加快。
据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将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步深化的原则。今后,随着医、保双方合作更加顺畅并进一步加强互信,我省保险业还将逐步与医疗机构开展定点体检、伤残鉴定、抢救费垫付等合作,最终将会实现医院与保险公司直接结算,从而使患者在治愈出院时,能像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一样实现当场报销赔付。
首批27家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太原市市区和清徐、阳曲、古交等县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山西省商业健康保险累计承保1945万人次,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承保1900万人次,社会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覆盖220万人次。(记者 张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