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是促进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保障。安徽省近期相继出台新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和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办法,使安徽省对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标尺”。
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就将对各市在促进服务业发展上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指标共分14项,其中11项间接计分指标中,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所占权重最高,紧随其后的是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文化产业增加值等指标,体现了引导各地千方百计加快推进服务业以及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考评导向。同时,为推动各地将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具体的企业和项目上,另有3项考核评价指标直接进行计分,包括当年新增服务业名牌、商标个数,当年新开工大型服务业投资项目个数等。省政府每年将通报表彰得分名列前8位的市,对考核年度在服务业领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实行一票否决。
除对各市进行考核外,安徽省还将对24个省相关部门在促进服务业发展上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将由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发展目标得分占八成比重,主要考核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确定的服务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省相关部门在完成省政府及省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建立相对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是进行评价考核的前提。据省统计局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四个试点省份之一,安徽此次出台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在全国相对超前,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相结合、现有统计与新增统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限额以上全面统计体系、限额以下抽样调查体系和部门统计数据整合体系3个部分组成,旨在建立覆盖全省及各市、各行业的服务业统计制度。(记者 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