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制定专项扶贫开发规划,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向农牧区、地方病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力争到“十二五”末低收入人口占农牧区总人口的比例降至12%以下。“这次比较醒目地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提出来,既是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关心,也是对西藏扶贫开发系统干部的鞭策。”自治区扶贫办扶贫开发处处长陆华东说。
陆华东介绍说,下一步,西藏的扶贫工作首先是深入开展农村最低保障工作,继续保持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紧紧瞄准西藏人均纯收入低于1700元的11.8万户、51.5万农牧民贫困群众,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深入分析贫困原因,找出找准扶持对策,进一步理清贫困农牧区、贫困农牧民发展的思路,科学制定“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全面落实到户帮扶政策,实现贫困户扶贫对策全覆盖,让每一个贫困家庭都感受到党的温暖。
陆华东指出,到户帮扶将是西藏农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对农牧区贫困户,不再仅仅是资金上的扶持,而是针对各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帮助具体的农牧户落实具体的生产发展项目,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如,支持有条件的农牧民开办农家乐、加工作坊,实施贫困农牧户借畜还崽项目等。
除了深入开展好到户扶贫工作之外,西藏还将进一步突出抓好200个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要针对每个贫困乡镇做好整乡推进扶贫规划,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战略,突出解决制约贫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提高贫困乡镇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改变贫困乡镇落后的面貌,缩小贫富差距和地区差距,提高贫困乡镇的发展水平。
陆华东最后说,从总体上讲,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西藏下一步的扶贫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倾斜、降低、消除”三个关键词来开展,即投资、工作重点和项目要向贫困农牧区倾斜;进一步降低贫困发生率,到2015年贫困发生率要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记者 涂显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