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12月4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冬季有关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汇总检查结果,以州、市为单位,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通知》指出,进入冬季,流感、呼吸道等传染病频发;降水减少,部分地区干旱缺水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过冬衣服单薄、往返学校交通不便,成为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主要问题。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当地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深入到学校听取师生的意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切不可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学生因贫辍学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加强排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隐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有关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和煤电油运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在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突出重点,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校车安全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往返学校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学校自备或租用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予以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报;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一律取缔,不得作为校车使用。严格校车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资格审查,推动建立准运资格证制度,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车接送学生。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坚决杜绝将学生遗忘在车内事故的发生。
二是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采暖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取暖工作的管理。学校校舍门窗破损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取暖用燃料贮备不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补充。采用火炉取暖的寄宿制学校,夜间要留有值班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宿舍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工作,学校要对取暖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可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购置御寒衣物及被褥,防止学生冻伤现象的出现。各地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款捐物,帮助学生改善生活条件。
三是保障师生安全饮水。各级政府要把确保师生能喝上水、喝上安全水作为抗旱保教的首要任务。当前,滇东、滇东北部分地区还有20余万师生因干旱面临饮水困难。省级教育、民政、公安消防、水利、卫生等部门要会同当地政府,对干旱缺水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好缺水地区师生的饮水问题,绝不允许出现师生喝不上水的情况。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学校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通过打井和兴建引水管道、蓄水塘、蓄水池、小水窖等饮水设施,缓解师生用水困难问题。对于距水源较远地区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运水力度,必要时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运水,群策群力解决饮水困难,确保每一所学校的饮水问题得到解决。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饮用水卫生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控,确保师生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各类学校可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资金用于抗旱保教工作,同时,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倡导师生节约用水。
四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伙房的管理,切实落实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要严格食堂进货渠道和索证管理,尤其要做好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食品加工原料采购使用管理情况的台账记录,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管措施。食品保管要有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纪律,食堂的操作间不得有无关人员进出。坚持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食品留样制度,供应开水的学校要坚持保温桶上锁制度,严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三无”产品进入学校。坚持学校对食品卫生工作的周检、日检制度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食堂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对学校内部开设的小卖部,要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超范围经营。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水、电、油、气”的管理,防止爆炸、火灾、投毒、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五是抓好校舍安全管理。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学校校舍建筑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防止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加强对学校建设项目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大检查,及时排查工地现场的危险源,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审批、征地、招标、施工等工作,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要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消防不达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要切实加强施工一线人员的工资发放监管,坚决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六是认真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冬季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教室、宿舍通风换气、消毒等措施。要求寄宿制学校学生要经常晾晒被褥,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地要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发现流感、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并实行日报告制度。要加强学生体温检查,对出现发热、发烧情况的学生,进行隔离,及时救治。
四要做好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学校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做到“迅速反应,有效处置”。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动态跟踪和监控、定期会商等制度,实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值班责任制和重点学校、重要部位、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发生的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特点,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