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毕节地区民政部门获悉,该区从今年第4季度开始,对贵州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价格补贴1.24亿元,全区111.8万城乡困难群众受益。
据了解,这是落实省地低收入群体各项补贴政策措施之一,旨在切实稳定当前市场物价,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为将补贴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该区还制定了详细的资金发放方案,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该区民政局还制定了监督管理措施,并联合财政、纪检、督查等部门对该项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资金不挪用、不截留、及时足额地发放,使符合补贴领取条件的群众人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