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重庆市安委会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2012年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百名专家排查整治隐患百日行动”。
通知要求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及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定级的B、C、D级企业,近3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及事件的企业进行全面彻查。重点是存在“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三个一律”举措开展整治行动,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制淘汰退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采取处罚、停产、关闭、列入黑名单、彻底销毁非法窝点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