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扶贫开发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春天。日前在京隆重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将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在国家新划分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中,黑龙江省有11个县被列入大兴安岭南麓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将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和政策支持。
在这样的历史发展机遇面前,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黑龙江扶贫开发下一步的路将怎么走,如何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记者专访了刚刚从北京归来的省扶贫开发办主任姜文斌。
记者: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之后,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将有哪些调整?
姜文斌:这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历史方位、基本原则及总体要求,提出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重大举措。中央文件下发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绘制了今后十年扶贫开发的宏伟蓝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未来十年,黑龙江省将抓住今后一个时期,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特困地区安排,国家新增社会保障投入要向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机遇,紧紧围绕省委“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一方面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主战场的扶贫攻坚,实施区域攻坚和整村推进;一方面牢牢把握其他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贫困村这个扶贫重点,全面建立贫困户“首扶”责任制,根据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扶贫对象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化扶持措施。
记者: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给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带来哪些变化,下一步扶贫开发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姜文斌: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黑龙江省被确定为贫困户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将比当前有所增加,这意味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根据省情黑龙江省确定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农村贫困家庭“保生产能力、保基本生活、保素质提高”的社会扶贫保障体系。贫困家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养老保险参加率、子女义务教育普及率、初高中毕业待业青年接受职业教育比例和劳动力参加技能技术培训率分别达到100%,彻底消除贫困家庭危房。保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色产业、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面提高贫困村生产能力、生活水平、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确保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同时,黑龙江省将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其中专项扶贫要履行基础保障职能,着眼最困难地区、关注最困难群体,以发展扶贫产业、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行业扶贫要发挥重点帮扶作用,部门资金和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着力解决瓶颈制约难题。社会扶贫要突出协同配合功能,加强定点扶贫工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定点帮扶工作;加大驻军部队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大中型企业开展扶贫;形成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
记者:新机遇孕育新发展。在新起点上,黑龙江省将如何通过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的创新来保障扶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姜文斌:为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的需要,黑龙江省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新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一是强化扶贫开发责任机制。在“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对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考核激励制度,建立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的扶贫开发工作新机制。二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扶贫开发投入体制,形成稳定增长的长效投入机制,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加大部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投入的倾斜力度。同时,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建立群众参与扶贫开发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扶贫开发的管理模式,确保扶贫开发目标、责任、结果的“三落实”。(记者 张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