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11月28日公布的抽样调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山西省3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2425.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5.91元,增长31.2%,增幅高出上年同期20.6个百分点,并高出山西省平均水平11.1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从构成贫困地区农民现金收入四项指标的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来看,除财产性收入人均为29.61元,较上年下降0.31元,减少1.1%外,其他均呈大幅增长态势。
从增加额看,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加额度最大,前三季度人均增加291.53元,在构成收入的四项指标中增加额度最大,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0.6%;从增幅看,转移性收入增幅居首。前三季度贫困地区人均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了61.5%,增速快于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这主要得益于城市亲友赠送、农村亲友赠送和离退休金养老金三项的较快增长,这三项与上年相比增幅均在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