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1月25日在省人民会堂举行会议,就河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只挖个坑不能算开工
高汉青委员首先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计划指标和开工率发问,她说:“有些地方把动土就算作了开工,这样对不对?”
对此,副省长赵建才回答说,今年国家批复给河南的保障性住房任务是45.12万套,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以及林区、垦区的危旧房改造。“到今年10月底,全省开工建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总共是45.57万套,开工率为101%。”赵建才说:“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建设工程,已经进入地基基础的结构施工才视为开工,挖个坑,打个桩,围个围墙,不能算开工。”他补充说,为确保工程进度,河南提出了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更高的标准,要求年底前完成实物工作量的50%。
“五道防线”严把质量关
“河南保障房质量如何?”邓志芳委员提出了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3月份以来,我们每个月都对全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总体上没有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我们也收到一些群众来信,针对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质量监管部门逐一查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回答说。河南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质量管理控制的政策措施,设立了严把工程招标审查关、严把施工图审查关、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严把监理关、严把竣工验收关等五道防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统一设置永久性标牌,责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终身负责制,发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并一律清除出河南省建筑市场。
土地出让收入3%用于建保障房
建设保障性住房,土地和资金是两个关键因素,刘建功委员和张翠云委员关心河南有哪些保障措施。
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回答说: “省财政多方筹措资金,除了加大一般预算支出力度外,还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的3%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钱国玉介绍,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比如,对社会资本投资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长期租赁并向供应对象转租,或采取“公商搭配”的办法;对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允许其建设一部分商品住宅,以商品住宅收益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可用于社会资本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等。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说,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将实行特事特办,应保尽保。各市县要把政府储备的一些土地和依法收回的土地,拿出来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严防分配不公
个别地方出现的“开宝马车住保障房”的现象,让大家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倍加关注。田土城委员提问:“如何让保障房真正分配到应该得到保障的人手中?”省民政厅厅长杨云说,只有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才能享受保障房住房政策。目前实行严格的“三审两公示”制度,就是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和公示,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复审,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准并公示,全省已审批的家庭有526200户。
王玲委员的问题更加直接,她问道:“河南在已分配的保障房中,有没有不公正的现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说,在这项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不公开、不公平的现象,对群众的举报,我们都给予高度重视,责成各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比如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的林连波倒卖经济适用房案件,涉案人已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下一步,要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住房保障、工商、公安、民政、税务、金融、证券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共用,保证审核对象收入信息的精准性。
物业服务不打折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租金有限,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都需要钱,这些小区的物业服务会不会因此大打折扣?魏少林委员对此表示担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海勤说,目前河南对廉租房、公租房的管理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由政府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二是社会化管理,这种模式主要是在配建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小区实行。这两种模式都遇到了一些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解决,下一步主要做的工作:一是建章立制。正在研究制订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的管理办法,将对其日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加强监管。检查监督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检查考核物业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功能全环境美品质优,才能住得舒服
戚建庄委员问:“有些保障房配套设施不齐全,给入住居民带来很多不便,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赵建才坦陈,个别地方存在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不科学、配套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河南将从三个层面上加强预防和控制:一是在规划设计环节,排水、燃气、垃圾中转站、商业网点、学校、幼儿园都要纳入其中,如果没有,在规划设计图纸审核环节不予审批。二是在建设环节,配套设施没有同步进行的,经巡查检查发现要补上,如果没有配套建设的,不组织验收。三是在最终审核的环节上,配套建设不到位的不予办理预售手续。我们要通过严把三个环节,最终使保障性住房达到这样的效果——“面积不大功能要全,占地不多环境要美,造价不高品质要优”。(记者 刘亚辉 实习生 申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