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1〕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全面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国家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工作。现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及其填写说明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省调查工作,根据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现状,按填写说明要求据实填写,必须保证填报率100%。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调查表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联系人:常金国 联系电话 010-59881619
邮箱:changjinguo@sach.gov.cn
附件: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