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6日从安徽省国资委获悉,《安徽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项目省直接调度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在建的、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新签约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等4大类合作发展项目被纳入省直接调度范围。
出台《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掌握全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情况,督促项目推进进程,及时反映项目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建设、尽早竣工投产。
根据《暂行办法》,列入省直接调度的合作发展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一是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在建、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新签约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二是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在建、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新签约的“服务业及其他”项目;三是投资规模在15亿元以上的在建、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新签约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是对各地提请省直接调度、或虽未达到上述投资规模,但经省里认定的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暂行办法》自本月起执行。对纳入省直接调度的合作发展项目,省推进办建立了从签约到竣工的全过程动态监测数据库,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一对一”联系,加大直接调度的力度和调度频率,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