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辽宁省人均在各类保险上的消费支出将由现在的1400元上升到2800元”,11月14日出台的《辽宁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上述目标。
“十一五”期间,辽宁百姓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全省(不含大连,下同)保险保费收入从167.3亿元上升到453.8亿元,年均增长22.1%,超过同期全省GDP的增长率。保险行业所承担的风险保障从3.5万亿元上升到6.7万亿元,年均增长13.9%。全省人均在各类保险上的消费支出从531.9元上升到1400.5元。
全省保险业共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467亿元,承担的风险保障比“十五”末期增长了3倍。在处置火灾、雪灾、矿难、旱灾、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灾害和弥补社会各项经济损失方面发挥了补偿作用。责任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参与社保体系建设能力不断增强。
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将带动新一轮的投资消费热潮,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区内企业、居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显著增长,金融市场领域的进一步拓展,都为保险业发展注入了充沛活力。为此,辽宁将多渠道、全方位地引进资金,争取在辽宁设立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创新“三农”保险产品,积极发展与农村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农用机械、家庭财产和人身保险产品。支持保险公司开办特色农业和其他涉农保险业务,鼓励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直接相关的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记者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