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黑龙江将开展核技术应用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核技术应用单位(Ⅲ类射线装置单位除外)、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检查内容为:检查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和设备检修维护记录、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台账的完备性;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可靠性;检查极端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辐射事故的预防和缓解措施以及应急计划的有效性。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的关停、并转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对上述单位停止使用的放射源,要督促上交有资质的贮存单位,对继续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要加强辐射安全的宣传和检查力度,使放射源时刻处于受控状态。(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