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征求意见。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各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制度的统一和规范,明确提出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在全区做到率先规范。三年间,自治区检察院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根本,逐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先后制定了《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检察委员会决议督办办法(试行)》,逐步明确、细化了检委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和检委会办公室、检委会委员的职责等。各基层院也参照以上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了检委会工作规章制度。目前,内蒙古各级检察院共有检委会委员1209人。
在这次会议上征求意见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将进一步强化检察委员会业务领导决策作用,提高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从而增强内蒙古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