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青海省农业财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十一五”时期农业财政工作,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重点工作,促进青海省财政支农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以来,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支农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农机制,强化资金监管,财政支农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会议着重对“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重点工作做出安排。会议提出,“十二五”时期,青海省财政将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增量、增幅和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比重都有显著增加,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政支农绩效考评奖补机制等措施,充分调动州、县两级政府增加支农投入的积极性。通过信贷担保、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信贷资金、企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农牧业和农牧区,调动农牧民增加投入;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省级整合安排机制,逐步拓宽整合渠道,扩大资金整合规模。加大部门条块管理的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力度。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下放管理权限、安排引导资金,实施考评奖励等措施,引导开展“以县为主”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加大设施农牧业投入,支持建设日光节能温室和畜用暖棚建设。落实财政支持水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增加水利投入。
大幅度增加农牧业科技推广示范投入,重点推广马铃薯全膜双垄栽培等一批重点关键技术,实施农作物和畜牧良种引进示范推广工程。同时,大力支持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牧民培训、防汛抗旱、病虫害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及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会议强调,“十二五”时期,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按照规范、合理、稳定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补贴程序,逐步扩大补贴范围。针对三江源、东部干旱山区等不同特殊类型的贫困地区,采取集中财力、重点扶持、连片扶贫、综合开发的办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同时,健全财政支农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加大预算公开、项目公示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作为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