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将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举报投诉中心10月底前建成
公安部消防局10月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现场会。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公安部部署,学习借鉴北京、广东中山等地经验做法,推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的建立完善,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拓宽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受理渠道,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投诉方式的基础上,拓展建立热线电话、互联网站等举报投诉方式,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要于10月底前完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其他城市也要尽快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工作机制,完善受理、核查、回复、移送、奖励、曝光等环节,全面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细化举报投诉受理范围,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补充、完善有关内容;对举报投诉人实施奖励,保护举报人隐私;加大火灾隐患的媒体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研判分析,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情报信息研判分析制度,对火灾隐患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从中查找、归纳出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督改责任,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报送、移交、督办等制度,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属地政府提请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