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22日成立,群众以后可直接通过自治区和各盟市设立的专线电话直接举报、投诉消防火灾隐患问题。这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的消息。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胡宜磊介绍,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在自治区消防工作历史上尚属首次。该机构设立后,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制定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进而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群众可就包括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12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和各盟市消防支队均设立了火灾隐患举报专线。
“一个原则就是对于所有群众的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确实及早地把火灾隐患消除下去。”胡宜磊说,对于群众举报的消防隐患,消防部门会及时派出人员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疑难问题,总队还会派出执法服务队现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