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西藏自治区启动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9月17日 10时19分   来源:西藏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西藏自治区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西藏自治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于9月10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宣传,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国家及西藏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了解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公共就业人才的具体措施;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就业政策。做到“四个落实”: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优先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就业,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生活补助等扶持政策;对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求职或失业登记,建立专门实名制台账,跟踪了解每一位有就业意愿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就业状况,并及时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服务月期间,各地(市)除做好信息登记,开展就业服务之外,还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受理、审核认定、岗位信息发布工作,鼓励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同时,各地(市)还将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使每位愿意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就业,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实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将公共就业服务与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结合起来,动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生活补助费。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指出,各地(市)要掌握本地身体残疾、长期失业困难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情况,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就业推荐。对有创业愿望的,要积极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尽快帮助其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

    据悉,本次活动将持续到10月20日,10月10日至20日期间,西藏自治区各地(市)还将举办一期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骋会。(记者 尼玛潘多)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