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15日,全国水利档案工作座谈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强调,各级水利部门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关心重视支持档案工作,努力建设一个与中国水利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档案工作发展规律,具有水利特色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档案工作体系,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纯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和致辞。
李国英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全国水利档案工作所取得的良好成效。他指出,“十一五”期间,水利档案工作立足于理思路、抓大事、上档次,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经过三年努力,水利部将建国初期至文革前后近40年的部机关历史档案,按现有标准与要求重新进行了系统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圆满完成了部机关历史档案移交进馆任务。多项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相继建立和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水利档案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水利科技档案与项目建设进程的“同步管理”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并成为全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亮点。
李国英指出,特殊的自然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国水旱灾害频繁,治水历史悠久且任重道远。水利档案是记载水利发展历史的重要途径,是历代水利人从事水行政管理及进行勘测、设计、科研、基本建设等科技活动的历史记录。水利部党组十分重视水利档案工作,在制度建设、设备设施、人员与经费等方面,为水利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截至2010年底,水利部及其直属单位、各省市水利厅局与其直属单位及地市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共有档案管理部门1523个,有3783名档案工作者,保存着950多万卷和780多万件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不仅真实、清晰地记载、反映着前人和我们现在的治水经验与教训,而且会成为我们和以后水利人从事水利研究、建设、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与参考,需要我们下大力气管理好、运用好。
李国英强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发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水利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纪元。水利改革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水利发展新的形势下,水利档案工作要与之相适应,其工作深度和广度也需要进一步拓展。就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时期水利档案工作李国英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工作是“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保障档案工作机构与人员,解决好档案保管、保护等基础设备设施,为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档案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利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档案责任制。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切实将档案工作纳入机关管理工作程序,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和档案部门的管理责任,明确文件材料产生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归档责任,并将相关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切实将“档案不合格,项目不验收”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开拓创新,实现档案工作大发展。首先,在思想观念上要有一个大的转变。切实增强档案管理工作者全局思维、战略思维、前瞻思维能力,深入研究档案工作发展新趋势,认真总结档案工作新经验,准确把握档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用新观念新思路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其次,在管理方式与手段上要有新突破。积极探索促进水利档案工作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形成一种长期行之有效的监管评价机制。对实体档案的规范管理,要做到家底清楚、档案齐全、利用便捷,不出安全问题。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适应信息化、现代化管理发展需求。
会上,与会代表对《水利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等拟订文件初稿进行了讨论,山西省水利厅、长江委、北京市水务局、淮委、湖北省水利厅、南京水科院等单位就水利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作了典型发言。
水利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及有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法人等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