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4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全省拖欠多年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42.75亿元(不含青岛)已全部清算兑付。
日前,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坚决制止新债发生,对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违规审批、超预算规模建设、举债建设而形成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谁签字,谁负责、谁举债,谁偿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介绍,山东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共涉及债权人23.34万人,其中既有教职工、学生家长,也有建筑商及其他债权人。2007年以来,山东着手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及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化债,并重点向偿债负担较重的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各市、县通过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盘活闲置校产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在各级财政的共同努力下,共筹措资金25.47亿元,加上中央奖补资金17.28亿元,为化债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