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青海省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律法规,不断加大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力度,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这是记者9月14日从省公务员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全省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根据国家和青海省公务员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制定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依法依规推进各项管理工作。五年来,全面实施了国家出台的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共制定实施有地方特色的与公务员相配套的政策19项。公务员考试录用规范有序。完善了考录制度,落实了“凡进必考”的公务员考录原则,规范了面试办法,严格了考场管理,严肃了考风考纪,强化了考点考场建设,考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2006年以来,全省共组织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考录12次,招录公务员3993名。2010年省级机关录用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为97.46%,录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比例为15%,首次开展了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为乡镇录用了30名公务员。改革了“四级统考”办法,省、州(市、地)机关除特殊职位和政策性、指令性安置的人员外,不再直接从社会上考录公务员,而是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公开遴选;县、乡两级仍然实行面向社会统一考录公务员。
同时,青海省公务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逐步推行了公务员竞争上岗机制,五年来,全省行政机关569名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得到提拔使用。改革完善了面试办法,实行了全省集中统一面试和“一处封闭、两区隔离、三轮抽签、四方监督”的工作制度,提高了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上,青海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形成了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统一规划、综合指导,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密切配合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格局。五年来,全省共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4.3万多人次,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参训率达到95%以上;参加对口培训32个班(次),培训处、科级公务员760余人,其中处级公务员达到85%以上。培训重点向藏区和基层倾斜,开展了以能力建设、小城镇建设、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等为专题的培训,培训藏区和基层公务员1.9万人次。(记者 李欣 通讯员 金跃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