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为准确快速完成陕西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陕西省政府9月8日转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以第六次人口普查相关数据为依据,采取个人申报登记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省政府将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地应以9月25日为最后时限,按照各阶段的工作量,明确时间节点。9月10日前完成收入标准和住房标准公布,做好调查表格、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等材料准备工作,完成人员培训;9月17日前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9月23日前县区完成数据录入、汇总并上报设区市;9月25日前各设区市完成数据汇总并报省住房建设厅;9月30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省政府报告调查结果。
通知要求以社区为基本统计单元,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单位将收集的调查表进行核对公示后,按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库模板格式录入信息并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原始调查表在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存档备查。各市以县(区)为单位建立进行数据库模板并进行统计汇总后统一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据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派出由对口联系各地市的厅领导担任组长的10个巡查组分赴10个地市督促调查。10所高校的1000名大学生通过短期培训后,也将深入到县区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