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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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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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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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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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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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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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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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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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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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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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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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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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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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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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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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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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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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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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年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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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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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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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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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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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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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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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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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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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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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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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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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监会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规定,证监会2010年度部门决算反映证监会所属37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证监会机关和36家派出机构的财政拨款、其他收入等各类资金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总计134,228.31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79,832.41万元,系证监会2010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5,488.17万元,系证监会2010年从财政部以外的其他中央部委取得的财政拨款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47,823.49万元,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跨年度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例如:因案件稽查尚未结案形成的跨年度“稽查办案费”项目结转、因项目建设尚未完工形成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购置”基本建设项目结转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84.24万元,系根据财政部预算批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动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二、支出总计134,228.31万元,其中:
(一)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6,987.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证监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对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等证券期货监管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住房改革支出4,635.86万元,主要用于证监会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结余分配4,608.28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37,996.65万元,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当年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跨年度需要在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例如因项目建设尚未完工形成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购置”基本建设项目结转等。
证监会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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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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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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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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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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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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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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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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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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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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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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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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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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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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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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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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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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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61.14
|
48,7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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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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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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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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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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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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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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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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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61.14
|
36,2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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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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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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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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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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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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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监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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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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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2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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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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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稽查与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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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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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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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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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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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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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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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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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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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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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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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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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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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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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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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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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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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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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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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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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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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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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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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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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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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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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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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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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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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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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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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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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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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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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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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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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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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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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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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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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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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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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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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各栏关系: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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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监会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证监会2010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本表中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既包括使用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因此,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大于《收支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数。
一、金融监管等事务财政拨款支出 84,98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部门行政财政拨款支出 41,517.5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 财政拨款支出36,261.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证监会所属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财政拨款支出5,256.38万元,主要用于无自有办公用房和自有办公用房面积无法满足办公需求的单位租赁办公用房支出。
(二)金融部门监管 财政拨款支出41,271.49万元,其中:
1.金融稽查与案件处理 财政拨款支出5,531.46万元,用于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2.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 财政拨款支出2,656.26万元,用于证券期货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3.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财政拨款支出14,240万元,用于组织全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4.金融部门其他监管 财政拨款支出18,843.77万元,主要用于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聘请资本市场专家顾问、办公用房购建及维修等。
(三)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 财政拨款支出2,198.6万元,用于购置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
二、住房保障支出4,635.86万元,其中:
(一)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1,863.19万元,用于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租补贴财政拨款支出84.95万元,用于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财政拨款支出2,687.72万元,用于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