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9日,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检查组赴天津市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检查工作。检查组由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带队,两部局相关司室负责人、名城保护领域的专家参加。天津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文物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8日上午,检查组在天津组织召开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汇报会,天津市副市长熊建平等出席。天津市人民政府和天津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文物局先后汇报了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单霁翔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天津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一贯高度重视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天津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保护老城,发展滨海新区”的城市发展战略,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在天津经济得到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使历史城区获得了整体保护的机会。同时,天津市将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等纳入了名城保护体系,进一步丰富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凸显了天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在天津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建立起规划、建设、文物等部门的有效合作机制。各部门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形成了合力,加强历史街区、文化遗产的保护。
单霁翔强调,天津近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仍然面临巨大挑战。要继续坚决落实“保老城、建新城”的整体思路,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历史文化街区要继续贯彻“渐进式、小规模”的有机更新模式,根据“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方针,以人为本,反对大拆大建,保护和传承天津完整的历史格局与风貌,以及丰厚的文化底蕴。他指出,要从区域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综合角度,合理保护、统筹规划,实施好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后续监管工作。尽快划定和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名镇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同时,他指出,要抓紧制修订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使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严格界定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内涵,规范其审批管理程序,赋予文物部门相关权利和义务。对一些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企业管理经营的行为要加以规范。
8日至9日,检查组先后对顾维钧旧居、梁启超旧居及饮冰室、庆王府、广东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五大道、一宫花园、中心花园、估衣街、老城厢、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的汇报,仔细核查相关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重点考察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情况,并结合海河沿岸文化遗产保护、北洋时期的历史建筑保护以及大运河天津段申遗等工作,对历史城区格局和风貌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模式,文物建筑修缮和历史建筑整修的管理程序,以及进一步加强文物部门的力量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在听取检查组意见后,表示将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