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39起,结案21起,追究刑事责任8人;党纪政纪处罚98人,包括处级干部2人,副处级干部6人。其中,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大过30人,行政记过28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警告12人,行政罚款769.90万元。此外,调离岗位4人,免职35人。这是针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2009年度“三总量”执行情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出的罚单——谁敢碰林地林木红线就砸谁的饭碗,“三总量”检查对保护管理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扼制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010年12月,国家林业局采用遥感技术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金河、敦化、美溪、亚布力以及塔河5个林业局,2009年度林木采伐、木材销售和运输总量“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虽然大规模超限额采伐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但仍然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无证、超证采伐,丢弃材,商品材管理不到位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对此,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三总量”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要求整改要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超证采伐、丢弃材等问题,坚决追究林业局主管领导责任。同时,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整改措施得力,收效显著。
自1991年起,原林业部开始对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进行“三总量”检查。截至2010年,共检查257个县局级单位,检查小班5129个,查出超限额采伐林木140多万立方米。20年来,这项检查制度的实施,在促进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目前,超限额采伐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用地意识显著提高。(焦玉海 柏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