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财政“十二五”发展规划》,为青海省各级财政未来五年的财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时期是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一时期,青海省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规划》在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和准确研判未来五年青海省财政改革发展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及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奋斗目标及其具体工作措施。
《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末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力争达到41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力争达到221.7亿元,年均增长15%,均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703亿元,年均增长18%。力争在财政保障能力、财税改革和财政科学化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为确保实现既定目标,《规划》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科学发展,更大力度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民生优先,更大力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更大力度地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更大力度地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科学管理,更大力度地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