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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与国土资源部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6月28日   来源:浙江日报

    27日下午,浙江省与国土资源部签署《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合作协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签约仪式上致辞。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与徐绍史代表双方签约。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主持签约仪式,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强等出席。

    赵洪祝代表省委、省政府感谢国土资源部长期以来对浙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在2009年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签署《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基础上,今天双方再次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这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喜事,必将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工作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浙江要大力发展“蓝色经济”,就必须做好对“蓝色国土”的规划、保护和管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同时也离不开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建立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之间的省部合作框架机制,对于浙江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海域使用和土地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海洋国土管理创新,为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做好海洋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浙江省将全力配合国土资源部的工作,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各项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努力推进国土资源工作改革与发展。希望国土资源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工作,在事关浙江发展的重大事项上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徐绍史指出,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今天,部省签署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这是双方贯彻落实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标志着部省合作迈入新的阶段。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浙江方面的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好合作协议确定的5个方面具体任务,积极探索贴合实际、体现差别化的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新模式,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为全国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根据协议,省部双方将统筹海陆资源利用,创新建设用海用地管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机制;坚持严格耕地保护,探索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新途径;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探索建立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新机制;着力夯实基础,做好海洋地质和矿产保障工作。(记者 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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