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戒毒矫治管理模式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品牌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应战第二轮禁毒人民战争
2010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把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治疗、管理、教育,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治效果,加强以吸毒人员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治疗以及戒毒康复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第二轮禁毒人民战争,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完善制度促进戒毒工作规范化
强制隔离戒毒是禁毒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的戒毒措施,也是禁毒法赋予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能。为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促进戒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制定了强戒人管理、教育、考核、诊断评估等工作的规定和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规范了干警的执法活动,明确了戒治工作规程,调动了戒毒人员参与戒治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戒毒场所管理秩序的稳定。
今年3月,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场所管理、生产项目引进、机构建设及收治规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司法部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职责必须由一把手担当原则;建立健全了安全形势教育机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安全形势研判机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教育攻坚转化机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机制等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在空间上无盲区、时间上无空档、结构上无断层、对象上无空白。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深挖犯罪线索工作,为禁毒严打提供支持。同时,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多次组织检查组深入劳教、戒毒场所实施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切实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
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为打造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矫治特色品牌,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功能比较完善、特色比较鲜明、管理比较科学、内涵比较丰富、文化氛围比较浓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把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打造成戒毒治疗的医院、劳动康复的基地、技能培养的学校。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矫治方法体系和评估工作体系,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北京的“三五一”模式、江苏的“三期三评一延伸”模式,四川的“常青藤”模式等,有效推动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努力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各地积极开展戒毒脱瘾教育工作,创新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丰富脱瘾教育内容,实施了毒品危害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社会认知教育等,帮助戒毒人员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逐步恢复和建立强戒人员的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同时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积极帮助解决强戒人员的出所就业问题。
司法部与卫生部紧密合作,进一步规范了强戒人员艾滋病检测、集中管理、抗病毒治疗等各项工作,对所有新收人员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完善特殊病监区、管理区建设,一些重点省份实现了对强戒人员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集中管理;落实抗病毒治疗、关怀救助等政策措施,有效杜绝了艾滋病在监所内的传播。
康复场所成回归社会“中途站”
1800平方米的戒毒康复拓展训练场,优美的环境,不断完善的场所设施,湖南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成为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新天地”、康复身心的“安全岛”。重庆市戒毒康复所正在对场所进行绿化美化,为康复人员提供适宜的工作生活环境。
截至2011年6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已有26个省建成了65个戒毒康复所(区域),康复床位6143张。今年前5个月,全国戒毒康复所(区域)共新收戒毒康复人员578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243人,同比上升了127.5%。
戒毒康复场所以其优美的环境、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完善的设施,日益受到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青睐。康复人员对戒毒康复所的认同感、归属感明显增强。在三水戒毒康复所,有的协议一签就是一年,有的协议一延再延,留所时间最长已达3年10个月。2011年春节期间,请假回家过年的217名康复人员中有212人按时回所,并带动了29名戒毒人员自愿来所戒毒康复。
通过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巩固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戒毒康复场所为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保持操守提供了一个与毒品隔离但又不与社会隔离的“中途岛”、“缓冲带”,延长了与毒品隔离的期限,巩固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为吸毒人员彻底戒除毒瘾提供了保障。(记者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