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管理,提高论证工作的质量与效率,6月2日,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1年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据悉,2011年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年度检查的范围为已取得海域使用论证甲级、乙级、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检查重点是2011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情况、各单位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等级条件。
被检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自查情况表、2010年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报告、2010年度提交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项目合同复件及专家评审意见、仪器设备检定证书、有关资质等级变动证明材料。检查程序分为4个步骤:一是资质单位自查,提交自查情况表和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征求资质单位所在地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意见;三是抽查部分2010年提交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实地核查;四是发布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并责成存在问题的资质单位进行整改。(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