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灾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遭受巨大损失,粮食储备仓库、军粮供应网点、粮油质检站大量损毁,对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三年来,在党中央、江南平台入口
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国家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深入灾区一线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和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系恢复重建,灾区粮食流通能力逐步恢复并不断增强,在保障民生、发展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落实恢复重建规划,灾区粮食流通设施功能得到恢复和改善
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号),并同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一起编制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场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明确了粮食流通体系灾后重建的目标、任务和资金需求。国家粮食局和灾区三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坚持适度超前、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重建资金监管,抓紧推进符合标准的粮油储备和流通设施建设,恢复重建规划得到贯彻落实。
根据恢复重建规划的部署,中央财政2008年安排的1.5亿元应急抢修资金和2200万元应急设备采购资金,当年建成粮食收储仓房100多万吨,并通过公开招标完成了灾区72台套小型低温烘干机以及小型碾米机、输送机等粮食烘干和收购设备采购任务。目前,三省灾区161个粮食储备库和494个军粮供应网点等其他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接近尾声,其中中央投资约4.6亿元已于2010年全部到位。灾区粮食流通体系恢复重建项目已基本完成,较好地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有力地保证了灾区粮食收储安全和粮食供应安全。
三年来,随着地震中损毁的粮(油)储备库,粮食收购网点、军粮供应网点、粮油供应网点、粮食批发市场和粮油应急加工厂得到修复或重建,一批高标准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以及部分先进的粮油仓储和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逐步配备到位,灾区粮食流通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二、积极支持灾区加强粮食调控能力建设,保障了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在恢复重建中,国家粮食局切实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地震灾区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切实保障灾区粮油市场稳定。一是及时做好抗震救灾安排动用的中央储备稻谷和小麦的收购补库工作,2008年四川省实际收购入库中央储备和国家临时存储稻谷99万吨。二是及时调整部分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计划,多次给灾区安排政策性粮油跨省移库计划,截至目前累计安排受灾省份跨省移库调入计划400多万吨。三是2009年国家及时在四川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保护农民种粮收益和积极性,当年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中晚稻76.5万吨。四是对受灾省份通过进口转中央储备、直接收购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中央储备和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其中收购临时存储菜籽油36.34万吨。五是下达灾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指导性计划,督促地方进一步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各地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了成品粮油地方储备(含小包装),有效提高了粮食应急能力。目前地方储备有所增加,调控物质基础进一步增强。
三年来,通过中央储备粮食收购补库、灾区粮食收购、政策性粮油跨省移库、充实地方粮油储备等各项工作措施,有力地保护了灾区农民种粮收益和积极性,增强了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和能力,保障了灾区粮食市场稳定。
三、加强灾区军粮供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军供全天候保障能力
灾情发生后,国家粮食局紧急召开党组会议提前增拨军粮差价款用于救灾、重建军粮供应保障能力和主副食的筹措,其中预拨四川省3500万元。强烈的地震造成了军供设施的大量损毁,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和云南5省(市)的134个军供网点严重受损,倒塌或损坏仓库64204平方米,仓容26312万斤,油罐305吨,营业室及其它房屋建筑48196平方米,还有部分设备和粮油受损,共计损失金额达8537万元。在恢复重建之初,国家粮食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应急资金940万元,于2008年6月中旬即下拨到灾区一线军粮供应站用于受损军供设施的修复和建设,其中四川省安排695万元。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军供网点恢复重建,提升军供应急保障能力,三年累计安排四川、甘肃、陕西等受灾省份军供网点维修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450万元,其中安排四川省400万元。
三年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断总结抗震救灾中军粮应急保障的经验,加强灾区军粮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灾区的军粮应急保障工作取得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