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六五”普法规划等事项。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北京市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地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要学习借鉴浙江省的先进经验,在北京市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要在北京市各区县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不断完善,总结推广。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与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体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要不断加强法制化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好地规范、调整和推动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修改完善后,要进一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加以完善后,提交市委全会审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当前,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于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根据不同人群的普法需要,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结合群众的日常生活,运用群众身边的生动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着力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