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5月1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起,浙江省财政将连续3年、每年筹资16.8亿元,对泰顺等12个重点欠发达县(市、区),分类实施特别扶持政策,其中泰顺等6县每县补助2亿元,磐安等6县每县补助8000万元。
特别扶持政策的实施,是浙江省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获特别扶持的12个县,目前是全省经济发展最滞后、生态保护最繁重、群众生活最困难的地区,特别是泰顺等6县,人均GDP几乎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城乡居民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左右。
此次省特扶资金也是浙江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扶贫方式的一次重大创新。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省特扶资金由省财政及部分发达地区专项筹集,经省统筹后,用于特定的欠发达县、特定的扶持重点,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是一种“多点—中心点—多点”的沙漏型扶贫模式。(记者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