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申请,2011年4月17日至4月20日,卫生部组织卫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评估组,并邀请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等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按照《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GB 15976—2006)》和《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函〔2010〕757号)的规定,对江苏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进行了综合评估。
评估组认真听取了江苏省以及南京、扬州和镇江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重点审核了相关数据和资料,现场查看了南京、扬州和镇江市部分血防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走访了当地群众。经过综合研究和深入讨论,评估组认为,目前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江苏省曾经是我国血吸虫病流行严重地区之一。建国初期,江苏省血吸虫病患者达247.7万人,居全国第一;钉螺面积14亿平方米,居全国第四。据2006年全国血吸虫病年报显示,江苏省71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中,有51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5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15个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血吸虫病人3264例,流行村耕牛存栏数9671头,钉螺面积达6034万平方米。
近几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按照“率先一年实现疫情控制,率先五年实现传播控制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部署。全省各血防地区认真执行《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确定了“在继续加大查灭螺力度的同时,花大力气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坚决控制传染源,集中力量打好血吸虫病防治歼灭战”的工作思路。2006年以来,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对全省107个有感染性钉螺分布的流行村,实施了《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项目》,实现了整村推进、治理一片、巩固一片的目标。2008年以来,又按照“一滩一策”的要求,对12个县(市、区)中近年反复出现感染性钉螺的87个有螺江滩及相关30个乡(镇),实施了《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地域综合治理项目》,将传染源控制措施扩展到重点县(市、区)、重点乡镇,将钉螺控制措施深化到反复出现感染性钉螺的重点地域、重点环境,进一步提高了血防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了防治工作进程。与此同时,针对江苏省血防工作的实际和特点,积极探索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的血吸虫病防治及粪便管理措施,全面开展了渔船民集散地粪便无害化公厕建设,探索出了“市县支持、乡建村管”共建共管的建设和管理模式,不仅解决了江苏省的问题,还被全国同类地区借鉴应用。2009年起,在南京、扬州、镇江等沿江重点环境及水域开展了血吸虫感染监测预警工作,初步建立了全省重点环境及水域血吸虫感染监测预警机制,为实时发现和掌握沿江地区血吸虫感染性和传染源高危区域、及时预警易感环境、全面提高全省血吸虫病监测体系的敏感性和应急能力奠定了基础,也为巩固和提高全省血防工作成果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