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医改办、省卫生厅了解到,福建省医药费用控费工作成效明显,门诊、住院费用水平的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幅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1年-2004年,福建省城乡居民的医药费用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均在50%以上。2005年-2009年,该指标持续下降,分别为48.85%、45.57%、37.9%、33.86%和32.89%,均低于同年份的全国平均水平。
2005年3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专项工作,设定了合理用药、大型仪器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等5项控制指标。6年来,尤其是新医改方案实施以来,福建省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持续低于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低于全国医药费用平均增幅。其中,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2001年-2004年的年均增幅为8.3%,控费后的2005年-2010年年均增幅为2.6%;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2001年-2004年的年均增长幅度为11.5%,控费后的2005年-2010年年均增幅为3.56%。(记者 王永珍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