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交通运输部在广州召开现场会,推广广东海事局廉政风险防控经验,全面部署全国海事系统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作动员。
2010年年初,交通运输部立项开展“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课题研究”,在广东海事局开展试点工作,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形成了《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指引》,并在所属21个分支机构进行了近10个月的试运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徐祖远充分肯定了广东海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是落实中央相关要求、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之举,是维护海事形象、关爱海事干部的务实之策,是优化执法环境、实现科学发展的现实之需。
徐祖远要求全国海事系统认真学习借鉴广东海事局经验,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抓好建章立制,搞好风险控制。他强调,各级海事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纪检干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管领导要负主要责任,带头排查和公开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纪委领导干部负重要责任,带领纪检监察干部承担起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监察、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真抓实干,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放到海事科学发展大局中,与各单位的具体实际和依法行政、科技防腐、创先争优相结合,统筹推进,注重创新,确保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杨利民系统总结了广东海事局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经验。他指出,从实践情况看,开展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必须做好“四个结合”,即必须与海事业务紧密集合,对照检查排查廉政风险;必须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防范廉政风险;必须与技术监督紧密结合,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廉政风险;必须与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加强督察督办,严格责任追究,控制廉政风险。
杨利民要求海事系统各单位,紧紧围绕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防控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抓住权力运行的分界点、影响廉政的风险点、风险防控的切入点,在防控机制建设上进一步缩小自由裁量,完善执法尺度,优化执法流程,减少执法频度,强化执法检查,保证执法力度,运用技术手段,增强执法透明度,着力在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优化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强化权力运行实时监督、规范海事执法行为上下工夫,努力探索“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部政策法规司、科技司、海事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直属海事局和全国省、市、区地方海事局局长、纪检组长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