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厅获悉,为便于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把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引向深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重新确认的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欢迎百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公布的举报电话还包括各市及绥中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记者朱勤)
重新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包括:
省卫生厅 024-23388894-2404
省工商系统 12315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4-12365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4-31607033
省海洋与渔业厅 024-23447526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0411-82583543
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024-23447861
省服务业委员会 024-12312
省畜牧兽医局 024-23447237
省公安厅 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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