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部获悉,近期,针对河南“瘦肉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农业部会同江南平台入口
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将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出重拳、下狠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全程强化“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细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制定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落实饲料购销台帐、生猪养殖档案记录、生猪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屠宰企业自检、肉品流通查验记录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强化政策扶持措施,加快转变生猪养殖方式转变,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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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江南平台入口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江南平台入口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提高监管水平;江南平台入口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详细阅读

3月23日,连云港工商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检查商贩出售猪肉的检疫凭证。连日来,江苏连云港工商局开展“严查猪肉保民生”执法行动,对辖区集贸市场、超市出售的猪肉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病死畜禽非法交易、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以及注水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猪肉市场消费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新华社发(王春 摄)
全国商务系统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3月28日,商务部召开全国商务系统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工作措施。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媒体曝光的河南济源双汇和南京兴旺屠宰场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案件,暴露出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个别经营者法律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严格依法履行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管职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详细阅读
农业部召开专题会议对"瘦肉精"监管进行专题部署
3月22日,农业部在陕西西安召开专题会议,对“瘦肉精”监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强调,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切实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高鸿宾对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要求。一是必须高度重视。“瘦肉精”问题事关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关系到产业发展,一定要认真对待,绝不能无动于衷、麻痹大意。二是必须加强健康养殖宣传教育。要全面开展健康养殖、守法经营教育。迅速、广泛动员各级畜牧兽医队伍,加强对养殖场户、贩运户宣传教育,使健康养殖知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把养殖场户日常监管责任逐村、逐场、逐户落实到人。三是必须科学规范处置。要对本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找准重点和突出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样品抽检相结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四是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是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和动物疫病风险的关键举措,是解决“瘦肉精”问题的根本出路,各地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五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要依照职能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品种、方式、环节,积极争取机构、人员、经费,创新体制机制,为“瘦肉精”监管创造必要的条件。六是必须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畜牧兽医执法人员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