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3月24日下午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申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申学指出,2010年,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交流会上,吉林省作了交流发言,吉林省有9个单位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李申学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全警上下要下定决心,利用今年一年的时间集中攻坚,全力推动吉林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整体跨越。
一要注重加强一体化推进。要统筹安排部署,坚持全建制推进。
二要注重实施人性化执法。坚持执法如山,体现法律的“力度”,还要讲方法、追求效果,体现法律的“温度”,以正确的执法方式实现执法目的,真正把执法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
三要注重坚持“精细化”标准。实现规范化必须坚持精细化。执法标准要精细。当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抓紧组织执法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及其新补充章节的学习培训,把已经明确的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全部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要注重强化信息化管理。要全面强化网络社会监督。依托互联网大力推进警务公开和阳光执法,逐步对窗口单位开通“在线评警系统”。
五要注重体现法治化效果。要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切实体现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上,体现在依法履行职责能力的提高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度。
吉林市和乾安县公安局分别作了经验发言。(温晓莹 刘晓楠 /赵联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