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省物价局正式下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至5月底,在青海省范围内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0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增收、强农惠农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各项收费的检查,在农村水价、电价、燃气价格、农村医药价格、农村建材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邮政电信资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村组织的收费、农村殡葬服务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等方面,因地制宜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或部门。各地要结合春耕备耕和抗旱工作,加强对灌溉用水、用电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突出工作重点,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以签订自愿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执行国家定价、指导价擅自涨价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查处。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的监管力度,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严厉查处恶意炒作农产品价格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乱收费的,要责成被检查单位立即清退给农民,对相关责任人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农民合法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