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两日市场上出现的食盐抢购现象,浙江省物价局3月17日发出加强食盐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通知说: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食盐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今年省物价局已在调整省产日晒海盐收购价格时,明确规定不得提高食盐零售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部门加大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和食盐价格政策宣传,加强食盐、粮油及相关副食品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每日下午4时前把相关市场供应信息和监管情况分别报送省局监测预警分局和监督检查分局,遇到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提价销售。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即日起各市、县(市、区)价格部门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食盐等相关群众生活必需品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对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罚,查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对情节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省物价局也提醒消费者不要担心食盐涨价,理性消费。如碰到经营者擅自提高食盐等商品价格,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吴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