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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安居工程暖民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3月10日   来源:江西日报

    想到马上可以搬入水、电齐全、宽敞明亮的新市民公寓,这些天,在兴国县洪门工业园务工的吴宗望,常常乐得合不拢嘴。

    去年下半年,吴宗望申请了兴国县工业园区的新市民公寓。经过公开摇号,他幸运地购得了一套有限产权的三居室新市民公寓,一举圆了在城里有住房的梦想。他说,这都是受益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家能够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更加坚定了在家乡务工的信心。

    住有所居是民生的基本需求,安居乐业是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江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初步建立了既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江西特色、体现市场规律,又深受群众欢迎的住房保障体系,走出了一条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新路子。

    梯级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惠民生

    2010年12月29日晚,南昌市广播电视中心大厅内灯火通明,该市2010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暨2009年度、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活动在这里举行。

    在特邀群众代表和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启动摇号设备,大屏幕上的数字飞快滚动起来。当晚,1356户家庭中签廉租房实物配租,6210户家庭中签经济适用住房。

    这已经是南昌市举办的第六次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活动,也是江西省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工作走向常态化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先后实施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普惠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在改善百姓居住条件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

    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有64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其中29万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政策,9.49万户家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0.82万户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24.8万户享受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惠及人口超过200万人,实现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数字的背后,倾注着党和政府的关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地施工现场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地及有关部门把保障性住房纳入发展规划和政府考评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新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有序地推进了民生工程建设。经过不懈的努力,已经初步构建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普通商品房互为补充的梯级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用制度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护航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群众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惠及困难群体的阳光工程。阳光,意味着公开、透明、温暖。要把“阳光”真正普照到困难群众的心上,关键是做到分配的公正、公平、公开。

    为了做到透明操作,江西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江西省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等20多项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并编写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解答和培训辅导读本等,全方位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地在实施工程中,认真执行有关办法、细则,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把握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困难程度,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采取媒体公示、群众举报、政府监督等措施严格把关。

    同时,江西省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机制。率先在全国实施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率先在全国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率先在全国探索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难的矛盾;率先在全国推出保障性住房监督制度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欧阳泉华告诉记者,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具有江西特色、健全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目前已经形成,有效破解了建设与管理中的难题,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百姓安居是社会安康、和谐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和规模加大。仅2010年全年,中央下达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6亿元;省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专项用地指标5847万亩,下达配套资金19.3亿元,各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达到423.6亿元。实施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政策,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住房公积金达到5.2亿元。

    2011年,中央下达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3.1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6.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1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06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8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2万户;垦区危房改造、煤矿棚户区改造按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此外,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和保障对象,实施分层次住房保障。以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重点,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健全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制度。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重点,加快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记者 夏 晓 实习生 罗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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