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启动和开展陕西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安全社区10个,省级安全社区30个。
通知指出,安全社区建设要以社区成员的安全和健康为目标,以加强社区安全能力建设为重点,立足安全服务和安全促进,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社区按照安全社区标准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实施安全促进,实现安全发展。各社会单位、民间组织,应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实现共建、共享。
安全社区建设在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下开展,纳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鼓励、支持和指导各种功能型社区创建安全社区,使其成为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有效平台。凡符合安全社区标准要求和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的社区,可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申报,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调动和发挥社会单位、志愿者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争取到2015年全省能有更多的社区单位开展创建,有更多的社区单位成为安全社区。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每年要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单位3个,力争创建1个全国安全社区和省级安全社区。(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