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本辖区内已经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清查和梳理,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重点对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机构和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基本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执业范围、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或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师超范围执业、违规开展会诊、未按规定聘请境外医师短期行医、未按照其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等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情形,要坚决予以整改。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对未经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通过清查,要掌握本辖区内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数量、类别、地址、诊疗科目情况和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情况等;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的医护人员情况,包括各类人员数量、专业、资质等。自治区卫生厅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区6个以上盟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审查有关医务人员的资质、现场考核其知识能力、技术水平等方式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