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1年,青海将进一步加快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7.62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万户和游牧民定居工程3万户,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工程10万户,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青海将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把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保障形式,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允许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逐步实现城镇保障性住房产权多元化。
在改善农牧区住房建设方面,青海将进一步推进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把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促进村庄面貌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同时,青海将加大保障性住房水、电、气、路的配套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保证建成一批,投入使用一批。 (作者: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