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公告。公告显示,去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达12.54万公顷,同比增长64.1%,中央确定的58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等三类住房供地超70%。
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大幅增长,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供地计划18.47万公顷,实际完成12.54万公顷,比2009年住房供地增加4.9万公顷,同比增长64.1%。从计划完成情况来看,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实际完成67.9%。其中,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完成计划的65.2%;棚改房用地1.47万公顷,完成计划的40.2%;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6.51万公顷,完成计划的80.9%;其他住房用地2.96万公顷,完成计划的68.5%。
主要热点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普遍较好。其中,上海、宁波、北京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比例分别为105.6%、103.4%、101.1%;南京、杭州、厦门完成比例分别为94.5%、87.2%、85.2%。深圳和广州保障房用地完成比例分别为228%和163.8%。
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青岛、厦门、广州和深圳九个城市“三类” 住房用地占全年住房实际用地的比重均达到或超过70%。
广大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供应,中央确定的580万套用地应保尽保。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为2.47万公顷,占住房用地总量的19.7%,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124.5%。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9.58万公顷,占全年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76.4%。其中,10个省(区、市)“三类”住房用地供应占全部住房用地供应的比例超过80%。
供地计划完成不平衡,东部地区住房供地计划完成76.1%,执行情况好于中、西部。14个省(市)计划完成比例超过70%,其中,天津、湖南、上海、北京超计划完成。内蒙古和贵州完成率较低,分别为43.9%和36%。近半数地级市完成计划比例超过70%,66个超计划完成。
据了解,影响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去年首次编制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各地前期调研和论证不够充分,预测不够准确,一些地区编制的住房建设计划规模和用地计划规模偏大。二是住房供地计划、住房建设计划之间衔接不够。从去年情况看,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公布在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在后,虽然有一定的衔接,但由于保障房目标尚未确定、计划下达较晚,致使供地计划规模编制偏大。三是部分地区地方财政困难,融资渠道有限,资金难以落实,建设项目难于推进。四是少数项目用地仍实行毛地出让,征地拆迁进展缓慢,造成已批准的土地不能及时转变为有效供给,影响了供地计划的实施。
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总结分析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和实际供地用地情况,抓紧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快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对已安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监管,督促按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