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2010年10月底,陕西省回乡创业的农民工达12.18万人,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累计投资87.9亿元,创办经济实体6.08万个,安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32.2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作为劳务输出大省,陕西省长期在外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约为320万人。许多人经过多年磨练和打拼,学到了技术,产生了回乡创业的想法。为了顺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这种新的趋势,陕西省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同时,各市、县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诸多扶持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据统计,截至去年10月底,陕西省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回乡创业农民工达2.1万人,贷款金额7.62亿元。
在回乡创业的过程中,陕西省农民工在特色种植养殖、小型加工、餐饮旅游服务、商贸物流等诸多产业领域进行生产实践。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农民工回乡创业第一产业占到28.3%,第二产业占到30.7%,第三产业及其他占到41%。全省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当年农民工创办企业(经济实体)占辖区内新增企业数的52%。农民工回乡创业还打破了贫困地区单纯依靠招商引资的被动局面。不少地区如安康石泉县、汉中勉县、商洛山阳县农民工回乡创办的实体规模和经济总量已超过了当地招商引资数倍,占到当地民营经济总量的30%以上,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生力军。
据统计,陕西省创办的6.08万个经济实体安置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32.2万人,平均每户企业带动就业5人;20个省级示范县回乡创业农民工吸纳就业12万人,平均每个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8人就业。